本篇文章687字,读完约2分钟
中新网2月14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网站上获悉,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山西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潘军峰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起草审查。
调查结果表明,潘军峰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初衷使命,拒绝执行省委部署,在人事冻结期间,特别是省委决定免职,进行谈话后,突击提拔了调整干部。 顶风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体操违反了儿子举行婚宴,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民营企业在餐厅组织的豪华宴会。 利用违反不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的下属工程项目插手的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贿赂,严重破坏全省水利系统的政治生态。
潘军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从业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报告山西省委批准,决定对潘军峰给予党籍处分。 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山西省监狱委员会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相关财产随案移送。
潘军峰简历
潘军峰,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山西临猗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3月参加从业,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3月,任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处副处长兼省河道管护服务总站站长;2000年8月,任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处处长;2000年10月,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04年6月,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总工程师;2006年3月,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年12月被免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职务,年1月被免去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李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