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65字,读完约2分钟
据中新网1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报道,日前,经中共天津市纪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是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孙涛的严重规定
调查结果表明,孙涛违反了政治纪律,违反了组织审查,违反了影响恶劣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会的组织纪律,违反了为他人谋取员工利益的廉洁纪律,确立了职权 影响亲属利用其职务谋取私利,违反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领取礼金的从业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不利影响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他人的巨额财产。
孙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放弃了初衷使命,对党不忠诚,为了避免处罚抹黑组织,混淆视听,对抗审查,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失去党性,大体上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谋利,大力进行权力和金钱交易,非法领取财产,给党的事业和形象带来严重危害,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批准,决定对孙涛给予党籍处分。 天津市监狱委员会因涉嫌征收给予公职驱逐处分的其违纪所得的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产随案移送。
孙涛简历 孙涛,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安徽萧山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员工,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月,塘沽区建设迅速发展的总企业副总裁
1999年3月就任塘沽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02年4月就任塘沽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2月就任塘沽区计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3年12月就任塘沽区计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2004年1月,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建设快速发展局调查员
2004年9月就任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006年4月,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企业总经理( 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兼任天津海河下游开发有限企业理事长)。
2008年1月就任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企业党委委员、副社长
2009年5月就任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党委委员、副社长
年4月,任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年9月,任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9年7月被免职了。
(天津市纪委监委) 【: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