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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推荐。 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等协商提出。 地方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
二、协商明确建议清单。 对各方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国共产党党委组织有关部门综合平衡,与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三、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将委员提案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常务委员全体过半数同意后通过。 四、公布。 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机构和个人,向委员发行委员证明书,通过信息媒体向社会公开。
增补政协委员的程序,也需要经过提名、协商、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 【: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