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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日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网站上表示,为了贯彻“房子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炒房的”的精神,支持自住的诉求,抑制投机炒房,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急速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的要求,确定了本市用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买方法购买的新商品住宅自房屋上网本之日起5年内不能上市。
《通知》补充了“无房家庭”的认定,户籍所在地在市非限制购买范围内的买家除了满足以往的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从限购前一年开始在市限制购买范围内连续缴纳城市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要求
《通知》进一步加大了新建商品住宅公证对“无住宅家庭”公开销售的倾斜力度,确定了平均价格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相对于“无住宅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通常在50%以上。
《通知》调整了关于购买意向登记的要求,确定了一个购买家庭,只能参与一个新商品房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 已经参与注册意向的项目需要锁定的,从该项目的注册日期到锁定结果的公布日期,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注册意向。 已经参与注册的项目不需要锁定的,从该项目的注册日期到注册结果的公布日期,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注册。
附件:政策答案
一、为什么要发出“关于商品住宅公证进一步确定销售的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答:本《通知》第一,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房子住,不是为了炒房”的精神,支持自住的诉求,抑制投机炒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快速发展。
二、如何进一步规范高级人才优先购买?
答:高层次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买资格。 在我市用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买方法取得的住宅包括a类人才免摇号购买的住宅和b类、c、d、e类人才优先摇号购买的住宅,自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新批准售前商品住宅,高层次人才家庭申请优先购买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三、“无房家庭”的认定怎么调整?
a :本《通知》调整了《关于实施商品住宅公证锁的公开销售业务的通知》中提出的“无房家庭”的认定,根据以往的规定,与户口在我市非限制购买范围内(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的买家进行比较。
/小明和红是夫妇,户口在建德市。 假设小明户于年8月1日申请购买下城区的新商品住宅项目,除了满足原来的要求外,小明或小红还必须在2019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在我市的限制购买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才能与“无房家庭”
四、如何加大无住房家庭住房资源的保障倾斜力度?
答: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公证摇滚号必须公开销售新商品住宅,在向社会公开的销售方案中确定相对于“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 平均价格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商品住宅项目的住宅资源保障比例通常在50%以上。 “房价、地价竞争”的住宅地价联动项目以土地转让合同约定的新商品住宅的最高销售平均价格(包括装修)为基准进行判定。 其他项目以本期预售证允许销售的所有商品住宅房源的平均价格为基准进行判定。
五、如何具体实施两个以上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
a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实施公证锁号公开销售的新商品住宅项目,购买家庭从该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锁号结果公示当天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 没有公证锁也公开出售的新商品住宅项目,购买家庭不得从该项目的意向登记之日到意向登记结果的公示当日参加其他项目的购买意向登记。
举例:假设小明户于年8月2日报名登记购买**小区商品住房。该项目于年8月1日至年8月3日办理购房意向登记,年8月5日公示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如果该项目意向登记购房人数超过销售房源数,于年8月7日组织了公证摇号,并于当日公示了摇号结果,则小明户在年8月2日-年8月7日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如果该项目意向登记购房人数未超过销售房源数,无需公证摇号销售,则小明户在年8月2日-年8月5日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