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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点于7月10日上午在北京执行了死刑。 今年5月29日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法庭一审判决郑筱点死刑时的电视画面截图。 张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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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新网在澳门《澳门日报》今天的社论中指出,通过郑筱点和药监局惊天腐败大事件,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成为重要因素。 原文摘录如下: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点10日上午执行死刑。 郑筱点伏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严惩腐败,决不允许腐败分子荒唐的决心。 在腐败的处罚和预防中,也反映了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首要负责人,郑筱点在保护民众药品安全方面,应该承担极其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尽职尽责,廉洁从政。 应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但郑筱点无视国家和人民的好处,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大受贿赂。

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六年十二月,郑筱点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邀请,八家制药公司为了在药品、医疗器械审查等方面获利,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子女非法领取上述公司负责人的钱财。 特别是从二○○一年到二○○三年,郑筱点在全国统一交换药品生产文号的专业业务中不负重大责任。 没有识别配置。 同时,擅自批准降低交换文号的批准标准。

通过提取,郑筱点因玩忽职守,不得变更发文编号的药品和不应该取消批准文编号的药品取得了多个文编号,其中6种是假药。 郑筱点之所以被处以极刑,关键不是他贪污了多少钱,而是因为他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正常从业秩序,严重危害了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公共说服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郑筱点是继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之后,近年来中国第四位被判处死刑的副部级以上官员。 为什么在中国,高官相继犯下严重的贪污事件而受到制裁? 真正在现行体制下那样的权力高度集中,认真考虑“高层说的”弊病,雷猛风行颁布比较有效的改革措施,彻底杜绝贪污腐败的发生,似乎才能真正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药监局惊天腐败大事件不仅是权力高度集中的结果,也是集中的监督权没有比较有效的制约的结果。 如果不在制约机制上下功夫就杀了一个郑筱点,就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郑筱点”。 审查权没有保障严格的程序规范,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因此稍微改革设计,就会成为郑筱点等腐败官员用审查员换钱的租赁工具。

没有监督和透明的行政审查权,运营容易变异。 因此,国家进行了检查,通过了有正式批准书的问题药品,成为了堂堂正正地在市场上流通的“合格药品”。 药品就是这样。 更广泛的食品并非如此。

有看法认为郑筱点的落马除了体制问题外,还与小时候的家庭贫困有关。 郑多次向老朋友抱怨收入太低了。 到了国家药监局后,郑在老同学的聚会上说,收入依然太少,每月只有700元到800元。 高薪廉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工资低、收入少是贪污的理由吗? 同是官员的干部,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忠于职务,贫穷,不为钱而动? 这又是官员为什么会导致认知问题呢? 据说郑筱萱没有准备成为官员,只是有追求名利的个人目的,总有一天会出问题。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不断加强对腐败的支持,党风进一步好转,但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为金钱、利益所动,不惜示范法。 他们忘记了党和人民的委托和期待,忘记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承诺,放弃了“公开党,使政权成为人民”的理念。

反腐倡廉,要一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树立健全敎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除了要经常敎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规定、自觉抵制金钱、美色的诱惑之外,也要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人民日报评论员说得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通过制度制约与舆论监督,让腐败分子失去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