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8字,读完约1分钟

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于立霄)为了缩短北京市民贫富差距,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于二十七日在北京首次发表了《国有公司收入分配指导意见》,规范公司内部收入分配,提高一线员工收入水平,其工资

《意见》确定一线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增加,该公司负责人的工资不得增加。 对于公司的低收入员工,必须建立消除贫困的机制,提高对公司低收入人员和集团的援助力度,为有就业能力、愿望的离职员工重新上岗创造条件。

比较国有公司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的相关制度,强调北京市国资委官员必须经过集体协商,通过公司专业报酬决定机构的审议,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 该官员说,北京强调完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将工资预算管理作为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副本,正在探索包括工资性报酬、福利性报酬、股权激励等在内的新报酬预算管理方法。

为了全面实施这一“意见”,北京要建立多方面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严格调查违反收入分配政策的公司,把工资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负责人的业绩评价,不要把员工收入增加与公司负责人的评价和报酬联系起来

该官员表示,近年来北京贫富差距扩大,公司仍存在收入分配不透明、民主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北京一级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年均增长到9%。 但从现状来看,北京市国企经营者的报酬平均是职工报酬的8点9倍,属于国家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