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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从一开始就公开、透明、合理性、可靠地告知公众新闻,反而是模糊的、随意的、变化的,比零价格的约定更可靠和真实性,有助于建立社会信任。

汶川地震后,面对巨大的社会捐款额,新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观察:如何保障救援工作是否充分投入和比较有效地被采用?

据报道,有网民表示,印有科威特支援标志的救援帐篷出现在成都某高级小区,引起“群民怒号”,许多网民将逮捕挪用救援帐篷的罪魁祸首,并向中世纪委员会通报 ( 5月22日《新快报》)

比较包括香港公益组织行为在内的国际组织,我们的问题在哪里?

首先,是以二次捐赠渠道为中心的脆弱性。 灾后网站和研究者调查的结果显示,80%以上的人通过行政途径捐款,其中60%通过自己的职场,这一点非常相似。 公司和居民委员会募捐的直接问题是下一笔捐款发给了谁。 由于专业捐款渠道不发达,在捐款中转了很多流程,给监管带来了流程上的缺陷。

其次,越来越多的人依赖良心而不是一个过程。 公益组织负责人经常说的话是让捐赠者放心。 我们在做绝对正确的事。 其实,对公益组织来说,没有必要让人们“相信”自己的公益性,有必要“说明”自己的公益性。 国际上公益组织获得公共说服力最重要的因素是严格的监督管理过程,包括政府依法监督管理、第三者独立审计、详细审计报告、充分的新闻公开、开放的社会监督系统等。 例如乐士会与紧急救援项目相比设立了特定的监察程序,严格了原始的说明制度,公开运转所有的资金。 正因为不信任才设立制度,迅速发展了比较良好的社会公共说服力。 对中国公益团体来说“不要相信我。 请追踪震灾的过程,公开捐款记录,检查购买价格,统计发行结果。 ”。 我们的公益组织正在走向成熟。

第三,过程的不明确性很大。 例如,比较行政费用的比例,在同一组织的新闻中,有可能出现30%、10%、5%、“很少”、“没有”等异议,流程的任意性表现出来,对资金的运营感到不安。 另一方面,证明组织的管理缺乏合理的计算,甚至可以承诺“没有行政费,没有资金”(“每日经济信息”5月22日)。 很多国家要求募捐机构有确定的告知责任,需要向捐赠者出示包括组织宗旨、募捐目的、经费录用监督、行政费用支出等在内的复印件。 所以,公益组织从一开始就公开、透明、理性、确定地告知公众新闻,反而比模糊、随意、多样、零价格的约定更有可信度和真实性,有助于建立社会信任。

第四,社会资源选择性少,可能会影响招聘的绩效。 一般来说,垄断、集中的资金招聘容易产生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社会捐赠需要多种多样的选择机制。 网友无奈地评论:我毫不怀疑这些问题,但看到无数亡灵,我只能捐钱。 处理这种无力,只能扩大募捐渠道,通过社会的选择,提高资金录用的绩效。

现在审计局已经开始对汶川地震救援金进行特别审计,相信这有助于提高慈善公信度。 但是,公益组织为了迅速发展自己的公共说服力,最终必须解决上述问题。 短期内,从良心、无私、流程、精准化管理、多元化的社会组织、专业捐款渠道、独立运作的组织体系正在迅速发展。

□贾西津(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