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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只剩下最后半个月,各地2021年省级人大的预定陆续出台。 最新消息来自西藏。
据《西藏日报》微信公共平台12月15日关于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定: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拉萨召开。
总结发表了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题: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自治区“十四五”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和审查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2 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案的报告、自治区2021年财政预算案。 其他提案议题包括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 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务报告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业务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实务报告的选举若干事项其他。
据情报记者介绍,从11月下旬开始,2021年省级人大的时间陆续解放了。 情报记者观察到,截至12月15日下午3点,至少22个省宣布了明年省级人大召开日或大致时间段。
在时间上,公开时间的22个省中,明年的省级人大的时间将在明年1月中下旬。 现在宣布,举办日期最早的是河南省,明年1月18日召开省级人大,山西、西藏、辽宁3省都将在2天后的1月20日召开。 之后,明年1月下旬开会的省份为河北、北京、湖南、山西、江西、广东、四川。
发表了大致的会议时间段,但没有公布具体日期的省份有福建、宁夏、山东、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甘肃、湖北、江苏、内蒙古。
据情报记者介绍,2021年农历春节是2月12日,现在发表了人大召开时间的省份预定在2021年春节前开会的日期。
22个省宣布了明年省级人大召开的日期或大致时间段。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郑州召开
山西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0日在太原召开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拉萨召开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沈阳召开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1日在石家庄召开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在长沙召开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在西安召开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在南昌召开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在广州召开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成都召开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福州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银川召开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济南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南宁召开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旬在昆明召开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西宁召开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兰州召开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武汉召开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呼和浩特召开
澎湃信息首席记者 岳怀让 【:张楷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