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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前贵州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锦福受贿案件。 被告杨锦福涉嫌受贿87.2万元,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锦福,男,现年54岁,贵州省天柱县人,侗族,大学文化,被逮捕前为贵州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检察机关称贵州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于2006年全面启动了全省农民工的技能就业培训工作。 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杨锦福在担任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期间,利用成立农民工技能就业训练学校、农民工技能就业训练定点机构资格、农民工训练计划批准和农民工训练过程监督检查等职务。 农民工技能就业训练定点机构资格的取得、批准带来的训练指标的增加、受贿者共计领取88人的
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罪的罪名不持异议,但87.2万元中,4万元是当事人因儿子结婚和母亲死亡的 因此,受贿额应该扣除这6万元。 与杨锦福的辩解相比,检察官认为“礼金”的说法只是一种方式,实际上是行贿。
这件事择期作出判决。 (记者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