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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0月1日电(记者刘双)中国内地第一份地方性行政手续规定《湖南省行政手续规定》(简称《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业界专家认为,这项规定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空白,是对建设责任政府、规范政府、法制政府的探索。

《规定》共10章,178条,以“公民有越来越多的程序权利,政府承担越来越多的权利义务”为立法构想,文案是行政程序的大体、行政主体、行政决定、行政执法、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

今年4月湖南省对外发布《规定》细则后,许多规定为政府权力部门增加了“枷锁”,引起国内外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贺安杰是“公开、参加、效率、问责”的八字,概述了该规则规范政府行为的最核心副本。 根据
规定,今后的重大决定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共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五个必要过程政府部门关于公共重大利益等方面的决定,一律进行听证,违反者追加责任 即使标准化文件的比较有效期是5年,记载为“暂定”、“试行”的比较有效期也是2年。

湖南省总督周强强调,《规定》实施的最终目标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业界专家认为,过程规定实现了从管理者中心模式向民权中心模式的转变,标志着当地政府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对普通民众来说,他们更期待在国庆过后看到《规定》带来的实质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