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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日在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内设机构”的“反贪污贿赂总局”一栏中称,原最高检察厅厅长陈连福已经担任该局局长,是继罗编辑、张建南、王建明之后的第四位反贪污总局局长。
今年56岁的陈连福是吉林省梅河市人,曾任梅河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后,调任最高检查,就任渎职侵权厅厅长以来,于2008年10月被任命为最高检查委员会委员。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晋升为最高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建明,现为山西省检察院代检察长。 今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任命王建明为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 今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免除了王建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从业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优势、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从业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从业细则、规定。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
不自然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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