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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昆明11月11日电(记者保旭)被称为云南红河受贿金额第一事件的原旧市建设局局长、计划局局长、原市政府副调查员吴会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事件今天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金额达到700万元
公诉机关称,被告人吴会祥从1997年8月到2008年8月,利用担任旧城市农村建设局副局长、局长、市建设局局长等职务的航班,陆续领取他人财产,共计220.4万元。 2007年7月至10月,被告人吴会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调查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吴会祥及其家族名义人民币724.597万元、人民币165.8993万元的不动产、车辆,另外合理支出为人民25.1518万元 其中,人民币220.4万元是被告人吴会祥受贿所得,人民币56.9441万元和其他收入108.5万元的来源是合法的,其他人民币529.804万元不能证明其合法来源。 公诉机关认为应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还说,吴会祥作为正科级干部,任职10年间,以不同的方式受贿10多人200多万元,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反响强烈,社会危害严重,此案最高可判处死刑,吴会祥事件后 结合自身教训如何预防国家机关员工职务犯罪提供素材,审判后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危害了国家、政府、人民、社会,同事、事件后家属自行归还相关赃物,有一定的忏悔表现 提出判处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吴会祥在法庭上认罪。 诉状的金额都是由检查机关供述的,虽然承认,但其中3件是比较巨额的,正如检察机关所述---据说并不是以借的名义接受贿赂。 他说,这三笔钱都是对方想自己给的,他没向人开口。 自己收了别人的钱,但员工在大致范围内帮助了这些人。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情况下为这些人胡乱开绿灯。 那个律师也说被告人在审判后自己坦白了自己的犯罪,所以法院必须酌情考虑。
红河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联单位的200多人参加了今日的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