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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22日),张荣坤事件的终审判决由主审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判决,吉林省高院维持原审,驳回上诉人上海沸点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记者说,张荣坤等人已经表示将在法庭上诉诸最高人民法院。
书面审理方法进行二审
这次判决昨天上午9点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进行。 上海沸点投资的迅速发展有限企业,福禧投资控股有限企业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张荣坤、王永德、张军、周卫明及其律师在法庭上听取了判决结果,张荣坤的妻子张樱也当场被判决。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用书面审理的方法进行张荣坤案件的二审,不进行开庭审理。
1973年10月3日出生的张荣坤是上海社会保险事件的核心人物,2006年上海社会保险事件发生后,张荣坤同期被捕。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张荣坤事件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于今年4月7日宣判。
初审判决时,张荣坤单位犯受贿罪,对企业人员犯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逃避出资罪,受5罪和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扣押的13亿余元资产全部没收,张荣坤管理的两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罚款2.32亿元,福禧投资控股有限企业罚款5000万元,共计约16亿元。
辩护方说没有采用新的证据
一审判决后,张荣坤表示将在法庭上上诉,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松原中院向吉林高院提交诉状。
起诉书中上诉请求包括五个副本,包括公开法庭审判的要求、归还不涉案的资产等。 根据上诉书,( 2007 )松刑字第71号《刑事判决书》要求正文第7项“没收本案违法所得和犯罪中采用的财产,上缴国库”,从冻结的13亿元以上的资金中选出《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之前犯罪人
张荣坤的辩护律师说,上诉时已经提出了新的证据,这次判决书没有采用。
昨天判决后,法院询问了6名上诉人是否得到了这次判决,6名上诉人当场上诉。
记者获悉,其代理律师将在近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申诉。记者另外获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比尚未偿清社保资金已经在上海另行对沸点等企业提出上诉,目前本案尚未开庭。(东方早报 记者 刘秀浩) 【:吴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