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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0日上午8点30分,云南省委推进部成立的“捉迷藏”事件读者各界人士调查委员会15人聚集在云南省委门口,开车前往50公里外的晋宁县。 出发前,各媒体记者摄像头麦克风包围了各委员,要求委员们谈谈自己的感想和对这次调查的看法。
由于事先没有安排任何部门的调查日程和程序,在调查委员会亲自提交的情况下,许多初次见面的委员们只能在汽车上召开第一次日程的讨论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调查事业的安排如下: 1、听取晋宁县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情况通报,进行提问。 2、去看守所事件现场看看。 3、向事件当时的值班民警、看守所医生询问情况,4、就“捉迷藏”的事情向死者李荞明和同一监狱的当事人和目击者询问。 5、调查事件当天看守所的监视录像,调查看守所值班日志、死者病历、尸检报告等相关文件卷宗。
协商日程后,各委员又陈述了自己从网上收集的问题和自己思考的问题。 大家讨论、筛选,明确问题范围和问题规则,一致通过后,车正好到达晋宁县。
10点24分,委员会成员一行和各媒体记者到达晋宁县公安局会议室,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琦明、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县公安局政委杨丹、公安局副局长关国栋、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晋 双方自我介绍后,调查委员会主任风的末端简单介绍了委员会的来意,向对方提出了刚才开车协商的事业安排程序。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琦明对调查委员会表示欢迎,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从事的副局长闲国栋向调查委员会和媒体记者通报了“2.08”的情况。
2009年2月8日,晋宁县看守所的李荞明突然因事故陷入昏迷状态,随后接受急救治疗无效。 根据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调查,此案是民警巡视后随便玩娱乐游戏时发生的意外。
2009年2月8日17点50分,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在9号监舍接到受伤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房进行调查,发现拘留中的人李荞明受伤进入昏迷状态。 警卫必须马上把李荞明送到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接受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势严重立即转院。 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主持下,用救护车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有关部门立即调查案件。 2009年2月12日6点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中国共产党晋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查明真相。 然后,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就此事展开全面调查,2009年2月10日,将李荞明受伤的调查情况通报晋宁公安局。 2009年2月8日下午,在晋宁县看守所拘留中的普某、李荞明等人玩游戏时,发生了争执,普某用脚踢李的胸腹部,在李头部左侧打拳,李荞明头部的右额撞到坚固的门框受伤,李荞明接受急救治疗无效
接到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后,晋宁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依照法律规定立即立案侦查此案。 根据依法搜查,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房关押了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17点50分左右,晋宁县看守所拘留嫌疑人普某、李某、馀某等6人在民警按规定巡视后,在第9号监房擅自进行“盲人触鱼”抓捕 普某以为游戏还没有开始,就和李荞明吵架,普某用脚踢李胸腹部,打李头部左侧,但只是捂住眼睛,没能防备的李荞明的头猛撞监狱门框受伤了。 突然在短时间内发生,造成了李荞受伤不死亡的严重后果。 目前昆明市、晋宁县二级检察院已经介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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