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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既得权益的干扰降到最低,对改革朝着健康的方向迅速发展是很重要的——

政府体制创新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受到普遍关注。 另外,也有看法认为切实推进政府体制的革新不是件容易的事。 其理由非常多,但利益越来越妨碍改革,是明显的事实。 政府体制的创新必须正视这个事实,摆脱既得的干扰,才能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我想就此谈谈两种认知。

(一)政府体制创新必须正视既得干涉

什么是既得利益? 既得利益不是通常的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否定人的通常利益。 市场经济与以前传来的计划经济根本不同是因为人们承认和允许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 而且,在人们的利益追求下,社会经济只有迅速发展,才具有最原始、最强大的动力。 但是,与上述正当好处不同,既得好处是特别的好处。 这种特殊利益不是靠公正平等的机会得到的,而是靠特殊的权力得到的。 现有利益有三个优点。 一是依靠不科学的权力配置。 二是少数人利用公共权力获得比别人多得多的私利三是以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
既得权益的干扰和阻碍作用今天在我们进行政府体制创新的过程中越来越出现,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 众所周知,改革是利益的重新调整。 从历史上看,我国为了实施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应对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这个体制,客观上是处理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通过削减政府部门的权力 邓小平在1980年代初详细论述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处理。 权力长期集中在部门手中,相应地带来了权力带来的许多既得利益。 另一方面,现实中,政府起着很多管理作用。 政府肯定有必要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尽管通过政府创新,改变了政府部门职能和部门好处不加区别的体制弊端,但在很多方面,管理行为成为受益行为的现象没有完全改变。 例如,允许有权取钱的部门从收入中加薪,向部分部门通过取钱来弥补事务经费不足的政策,以及将公司的改革、管理、经营、收支等权力分配给各部门等,是获得利益的重要基础,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体制的创新,都必然意味着对这些既得利益的限制乃至驱逐。 改革由此受到各种各样的抵抗、滞后,改革措施的执行困难,已经不是自然的事情了。

这里不是说党和政府部门的员工不能有自己的利益,相反,不允许考虑过去个人利益的道德要求,实际上是片面的。 无论是政府雇员,还是党的干部,首先是人。 人有控诉,有控诉就有好处。 党和国家机关的员工要把自己的劳动服务于国家,国家当然要向他们提供这些利益。 在我看来,政府的运行体制设计只有建立这几个才是现实的,经得起实践检查。 我想强调的是,提供这些好处本身不是目的。 提供这些好处是为了让这些员工有更好的条件为人民服务。 以追求这些好处为目的,形成部门好处、既得好处,则违背公共权力的本质。

我们承认已经出现既得利益,同时妨碍政府体制的创新,但不能说我国已经形成了各种既得利益集团。 不存在这样的既得利益集团,我们党也不允许它存在。 但是,如果任一部门受益迅速发展的话,就有形成受益群体的危险。 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体制创新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防止既得权益集团的形成,使党和国家免除这种危险。

(二)排除既得权益的干扰,推进政府体制创新

既然既得权益已经是客观存在,在政府体制创新过程中,保持对既得权益的高度警惕,将既得权益的干涉降到最低,对改革朝着健康方向迅速发展至关重要。 你怎么做这个? 我认为有必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超越部门之上,全面设计改革的机构。 改革需要全面的设计。 改革是“有序快速的发展”,毕竟是按照设计的“图纸”推进改革。 当然,政治体制改革由于其多和杂,不能像机械制造那样,在一个机构中无大小、无遗漏地规定今后应该做的事情。 更现实的方法可能是由此明确大体和方向,划定空之间,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党组织的积极性,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总结经验,稳步前进。 这样的设计机构确实是必要的。 这是一个咨询机构,从全党全局的思考问题出发,向中央提出可选的方案。 没有实权,和其他职能部门没有任何好处。 我们现在缺少这样的机构。 我们很多重大决定往往是根据复印件,抽出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临时班。 这些人员一般会回到原来的部门,所以经常无意识地站在原来的部门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客观的结果是,要求这个临时机构立足于全球,但实际上成为各部门利益代表的谈判场所,很难摆脱“部门思考”,也很难避免现有利益的影响。

二是加快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快速发展的步伐。 我们必须尽量防止既得的干扰,但各种好处之间的游戏毕竟很难使用。 从政治游戏的角度来看,民主政治本来就是基于各种好处游戏。 因此,既得利益打着各种各样的名义进入政治运营,在政治游戏的背后运动也是不可避免的吧。 重要的是,当现有利益在各种决定中占有很强的地位时,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必然受到挑战和质疑。 为了防止这种未来的出现,最根本的方法是迅速发展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扩大公众的参与。 毫无疑问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是,考虑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利益的多样性,执政党必须善于开辟和利用各种渠道,更全面地表现公共利益。 正因为如此,政治游戏中没有出现公共主体不足、利益主导发言权的情况。

第三,大力支持、鼓励和诱惑地方和地方政府、党组织的创新。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过程中,我们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危机感”“忧患意识”都是对全党来说的。 但是,对于这些危机和挑战,在党组织和政府组织的不同层面上,人们的心情是不同的。 中央、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源于越来越多的责任。 地方,特别是基层,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可能更具体、直接来自生存环境。 这往往增强了地方、基层政府和党组织改变生存环境的愿望和冲动。 近年来地方、地方政府和党组织的创新,很多都与此有关。 这些探索和创新,本质上是我们党应对危机和挑战的具体体现,应该给予鼓励和赞扬。 但是,这些探索和创新往往也接触到一些部门有规律的权力运行体制,对一些部门的现有利益构成威胁,因此容易受到拒绝和冷遇。 这种状况必须严重打击和改变地方和基层政府、党组织的创新积极性。 我们不仅要大力支持、鼓励和诱惑地方、基层的探索和创新,还要给他们更大的空之间。 不仅要肯定实践中取得的进展,还要宽容错误,为创新提供更宽松的环境。

第四,把权力和利益之间的纽带从体制中切断。 权力和利益结婚是受益的第一根源。 从这个角度来说,邓小平的那句话依然是最透彻的:“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问题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时间性”。 我们的制度中也有不科学的一面,不是向弱化两者关系的方向设计,而是向强化两者关系的方向设计,这为既得利益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因此,在制度上进行改革,设计权力和利益分离的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改革财政制度,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必须由国家统一供养,杜绝自身收入。 有权收钱的部门,全部收入进入国库。 特别是惩罚性收入,必须与执行机构的经费脱钩,不按收入规定奖惩。 其次,实施政府及其部门的经费统一支付制度,所有收支都要纳入预算,预算的编制、审查、执行和结算都置于公共、人民代表、媒体的公开监督之下,尽量减少管理部门在资金录用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再次,应该改变“基数+增长”的财政预算方法,逐步实施“零基础预算”,严格明确编制和收支项目,向更合理的方向调整政府职能、结构。 最后,政府把转变职能,进一步退出市场本身能处理问题的行业,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扰,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 党的领导干部、政府官员的评价机制也要相应调整。

(作者王长江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