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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电乌鲁木齐市政府于今天凌晨发布紧急通报,以通过当地官方媒体和媒体维持社会正常秩序。 全文如下。

为了维持乌鲁木齐市的正常社会秩序,保障国家机关正常执行公务,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7月6日凌晨1时至8时(北京时间),公安机关对乌鲁木齐市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交通管制区域内不得通行任何车辆。

二、所有单位和个体都必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自觉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时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