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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刊用《中国信息周刊》稿务经书面授权)
"地方政府还是原来的政府,民众已经不是原来的民众了. "
本刊记者/韩永
在2009年11月末的昆明,斯皮罗湾的事的馀韵消失了,“防盗笼子”的事又悄悄地流传着。 [/BR/]从2009年11月24日开始,昆明市政府机关和事业部门负责人认为,从当天开始,这些机构的员工将自主卸下自己的防盗笼子,城市将腾出越来越多的公共空之间,也向其他市民表示
命令的语气沿袭了近两年一贯的雷烈风行:除了严格限定解体的期限外,还规定“必须100%解体”、“不实行就要承担严格的说明责任”。
11月2日,在“解体临破现场推进会”上,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发出了这样的指令。 他说,防盗笼子占公共空之间的现象非常明显,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以走立法路线”。
社会上一时发生了争论。 在昆明新闻港彩龙论坛上,读者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安全问题还没有处理的情况下,卸下防盗笼子是否给了小偷绿色的通道? 这个广泛的决定,为什么再次无视舆论的表现?
实际上,昆明在这两年中,“大动作”频发,并且,伴随着这样的疑问。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这个疑问一旦结合损伤的好处,就会进化成与政府对抗的行为。 “这不仅是仇和主政下昆明的困境,也是转型期中国的困境。 ”。
我决定被阻止
自从仇和于2007年12月就任昆明市委书记以来,该市有可调查的民众与政府对抗的行为,除了这次斯皮罗湾事件外,还有3起。
这三件事,和去年市政府“私改公”了小区的道路有关。 园区的道路“私同公”是昆明市政府为处理市区堵车而提出的政策。 其构想是通过共享小区道路,分担城市干线道路的负荷压力,缓解交通堵塞,被称为“交通微循环”。
仇和非常希望这一措施,不仅将目标细分化,而且经常出去检举。 2008年2月,《昆明主城区单位和小区道路转换为城市公共道路的方案》出台,提出了39条单位和小区道路转换为城市公共道路。
这个决定的背后,有昆明的交通现状和仇,和将该市建设成面向东南亚的国际大都市目标的差别。 关于敌人和交通在城市快速发展中的地位,曾经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论述:“没有大交通就没有大物流,没有大物流就没有大流通,没有大生意就没有大市场,没有大市场
昆明交通面临的现状,仇和也曾经用一组数字进行过比较。 “100万人的城市需要10个出入口,200万人的城市需要20个出入口,300万人的城市需要30个出入口,500万人的城市需要50个出入口,但我知道拥有600万以上人口的昆明只有17个出入口”
四十多个出入口的差别,使仇和特别强调了交通工程的进度。 他建议这些工程超过时间,超过程序,超过通常,执行工作时间倒带,开始倒带程序、倒带程序、倒带手续。 云南省一位策划官在接受《中国情报周刊》记者采访时特别提到了对不按计划建设的担忧。
3事件发生地之一盘龙区北辰区业主没有对这个建议付款。 去年3月中旬,这个小区的老板在小区的入口,发现了为了防备昆曲高速着陆,想在这个小区的入口修建立交桥的公告,将小区内的一部分道路定为“私改公”。 之后,他们以法律和计划常识为武器,拒绝了园区的道路“私改公”。
该区杨姓业主在接受《中国信息周刊》采访时说,他们主要有两个“把手”。 一个是《物权法》,另一个是计划的合理性论证。 《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由业主共享”。 政府征收时,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提出了三个前提条件: 1、公共利益的必要性,即昆明市政府对“私改公”的初衷是否基于公共利益二、比例。 也就是说,“私改公”是缓解城市道路堵塞的最好方案,同时该方案对相对人的利益损害最小。 三、政府应该根据宪法第十三条、物权法地121条和42条,给当事人合理的补偿。
北辰小区的老板们认为,对照上述第三条,政府的方法都有可讨论的地方,特别是第二条的证据充分。 那一年的3月7日,《春城晚报》发表了曾经由市计划局提出的“三环路和昆曲路的联系通道方案”。 方案有4种,前3种实施条件均优于北辰立交,“实施需要时间”,但北辰立交“空之间的位置不太理想,实施的空之间也不理想。 《方案》不推荐其他三个条件更好的方案,作为长期的实施方案,但选择条件最好的北辰立交方案,在业主们看来是急功近利的动向,“今后重复建设的投资,谁来填补? ”。
业主们特别不能接受的是,关于这个小区内万人以上好处的决定事先没有经过任何听证。 直到看到小区外的一张公告,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路是“公有化的”。
民主主义,憎恶,还有曾经有过这样的表现。 他说:“我来自科学研究,科学研究结果很重,没有过程,所以有时表现出急躁的心情。 ”。 “西方是我国现在的快速发展阶段,像我国这样的gdp的时候,人权在哪里?”
但是,“政府还是原来的政府,民众不再是以前的民众”。 北辰园区的业主多次决定到底,决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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