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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阿姨涉嫌帮助文强妻子洗钱,隐瞒了犯罪所得,昨天被审判了

文强阿姨:“我不知道这是钱! ”。

有一天,担心与文强离婚后退路,一位名叫周晓亚的精明谨慎的女性,从文强东窗事件前为自己铺平退路的2004年开始,她背着文强多次把一百万美元交给自己弟弟周泽进行高利贷、投资等。 隐藏一百万现金和大量外汇使天衣无缝不容易,周泽新父子合作将巨额财产藏在屋顶蓄水池的底部。 昨天,周泽新、周黎飞在法院接受了与文强有亲缘关系的父子审判。

文强夫妇相貌神离
从妻子2004年开始暗中穿越陈仓

53岁的周泽新和文强的妻子周晓亚是亲姐弟。 2006年,周晓亚将40万元交给周泽新,让他代为保管。 周泽新以自己的名义买了姐姐的推荐保险。 2007年11月,周晓亚又拿出50万元,让弟弟高利贷,每月以2.5分钟的利息借给陈某2009年,她再次拿出50万人给弟弟,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信托投资。

周晓亚为什么要这么做? 周先生根据专题小组的说明,多年前,她知道文强在外面有个女人。 因为这对夫妇的感情名字是真实存在的,这个精明的女性早就推测出来了。 文强的大量钱没有交给她,担心的日子和文强离婚后不太能分开,人才空,周晓亚早早设置了退路。 从2004年开始她陆续把大量的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澳元等资产分给弟弟保管,周泽新把钱寄存在家庭金库里。

去年5月,姐弟2人担心金库也不安全,相继转移到有朋友的家里几次。

一大笔钱变成两个大包

躲在农家屋顶的池底

据检察院方面透露,2009年8月,得知文强东窗事件,夫妇双方都接受调查后,周泽新担心不能遵守大钱,某家115万人民币、54万美元、125万港币、1.6万欧元、5800万人民币等,共计约600万人民币。 8月7日,周泽新买了封口橡胶、塑料袋、绳子等,把钱包在两个大包里,叫来了在渝北公安局的民警儿子周黎飞,让他负责搬运。

周泽新选的地方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秘密地方,他远亲冉某住在渝北茨竹的乡下,农家屋顶上有蓄水池。 父亲和儿子把包裹扔在池底藏起来了。

8月10日,专家组介入调查此案,父子两人均被逮捕。 8月11日中午,根据周泽新的特定,警察发现了藏在茨竹农家屋顶池塘里的巨款。

沙区检察院以洗钱罪,隐瞒犯罪所得控告周泽新,隐瞒犯罪所得指控周黎飞,提起公诉。

文强老婆周晓亚

藏钱路线

1.2006年,给弟弟周泽新40万元,代理保管。 周泽新以自己的名义买了姐姐的推荐保险。

. 2.2007年11月,又拿出50万元,让弟弟高利贷,每月以2.5分钟的利息借给陈某

. 3.2009年,再次向弟弟发放50万美元,购买信托投资。

从2004年开始陆续将大量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澳元等资产分给弟弟保管,周泽新把钱寄存在家庭金库里。

5.2009年5月,姐弟俩担心金库也不安全,陆续转移到有朋友的家里好几次。

6.2009年8月,得知文强东窗事件,夫妻双方都接受调查后,周泽新担心无法保证巨额金钱,决定曾经某家115万人民币、54万美元、125万港币、1.6万欧元、5800美元等,共计约600万

8月7日,周泽新买了封口橡胶、塑料袋、绳子等,把钱包在两个大包里。 周泽因为体力不足,叫了在渝北公安分局担任民警的儿子周黎飞,让他开车负责搬运,给渝北茨竹乡下远亲冉某家搬了很多钱。 农家屋顶上有蓄水池。 父亲和儿子把包裹扔在池底藏起来了。

审判现场

文强侄子:转移金钱不是自愿的,求轻判

检察方面:隐瞒来源不明的巨大财产也是犯罪

辩护律师说,文强夫妇案件至今仍在调查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周晓亚这个大金来源是违法的。 检察院还在调查中,普通人说用常识可以简单评价,大钱和夫妇的正常收入不一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与洗钱的定义不矛盾。

审判从下午两点持续到四点半。 检察方面建议,周泽新为了洗钱和掩盖犯罪所得,应该判处7-9年徒刑。 周黎飞建议隐瞒犯罪所得,作出5-7年的判决。 法庭没有在法庭上判决。

审判中,周泽新说,周晓亚三次带钱交给他时,没有通知过这些钱的来源,他也没听说过,知道是违法所得,转移、隐藏、帮助洗钱的说法不存在。 法官说:“明明是周晓亚的钱,为什么要以你的名义注销、投资呢? 怎么解释? ”。

周泽新说,姐姐说那个保险产品很好,人要为自己留下保障。 另外,他认为文强夫妇的儿子在做生意,钱由周晓亚处理,但忙着让亲戚处理也是启典之义。

公诉人对此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根据法律的定义,“知道”的定义不是看被告的供述,而是从事件前后的事件和逻辑来看,通常人不能把大量现金藏在家里,也不能存入银行,去理财,但这是实名制 其次,这笔巨款与文强夫妇的收入完全不一致,非常高,很难解释。

辩护律师认为周泽新收到姐姐的钱时,文强没有发生事件。 他不是先知。 我知道这是犯罪所得。 至今,文强事件仍在调查中。 这些钱是否是合法收入,或者有多少比例是合法收入,没有洗钱。

在转移巨款的情况下,渝北民警周泽新儿子周黎飞也被指控隐瞒犯罪所得。 “你作为民警,知法犯法,怎么想的? ”法官问道。

27岁的周黎说话快,思维清晰。 他为当时父亲帮他搬家辩解,最初他不情愿,不知道搬家的钱是什么钱,不是“答应不了的事”。

当被父亲狠狠吵了一顿,他才答应开车,主观危害性不大,当属从犯,情节轻微,请求法庭轻判。 (华龙网-重庆晨报 记者 封璟 实习生 蔡春天)
不自然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