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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 1日)经过一整天的审理,昨天下午,“闵行倒楼事件”的主要相关负责人阮志琴再次站在市一中院的被告席上。
在法庭争论阶段,公诉人直指闵行倒楼事件浮出水面的两个“巨大贪婪鳄鱼”,“大胆的行为,不问结果”,这一事件的影响极差,严重损害了国家员工的公共说服力和房地产领域的公共说服力。 辩护律师拖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资产判断金额是否合适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在最后陈述阶段,阙敬德含泪认罪,希望法院能给他重新人性化的机会。 张志琴也认罪了,他提出重新判断涉案资产。
一个国家的员工身份
聚焦奎敬德和张志琴的身份,曾经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公诉人认为,鉴于梅都企业由梅陇镇征地服务处出资与另一企业合作设立,被告两人都由国家机关(征地所)任命对非国有企业执行公务的人员,有委托依据。 根据职责的履行范围可以认定为“国家机关职工”。
辩护律师说,征地服务处是城市的集体单位,不是国家机关。 因为这个阙,张二人不是“国家机关的员工”,地位有限,不能完全理解实际业务和相关技术的要求。
焦点2是否构成贪污罪
检察院方面指出,两名被告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了巨额公共财产,这种行为都构成了贪污罪。 奎敬德,张志琴是为了“廉价出售”集团公司的资产,谋求自己的利益。 然后,使用各种各样的做法,欺骗,只在绿梅公寓一处,使用各种各样的做法减少判断,可以说“技术含量高”。 这种行为构成贪污罪。
辩护方可以理解在转制的过程中,大部分公司想判断的资产比较少,对将来的公司经营有帮助的心情。 即使是判断为很少的资产,也不能简单地计入这两个人的头上。 那样的话,这些资产最终转移到转制后的企业,没有消失,也没有直接进入个人的“腰包”。 即使计算,也应该根据每个人在企业中的所有权比例,扣除相关税收。
焦点3判断资产是否正确
据起诉人介绍,这次提交的证据包括上海司法会计中心“关于梅都企业2000年改革时的资产状况”和立信资产判断有限企业的“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报告”,对当时梅都企业改革时的保密财产进行了判断。
根据判断,被告2人使用了欺骗术,认为“吹牛、说谎、说谎的话就会开口”。 利用职务隐瞒梅都企业资产时,计划周密,花样繁多。 阙在幕后,张在幕前。 以绿梅公寓为例,两人采取了三种隐匿、欺诈的方法:一是主张绿梅公寓12栋楼中有6栋不属于梅都企业。 二是撒谎说绿梅公寓没有票,没有销售资格。 三是绿梅公寓接近绿化带,谎称有拆除风险,向上级部门减免了梅都企业资产置换价值350万元。
辩护方说,该判断报告使用市场法而不是价格法,大幅提高了资产金额。 另外,即使采用市场法,因为判断后的项目有投资,所以应该扣除它。
4侧重于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的罪行
检察机关提出张志琴利用职务容易挪用公司资金4.4亿元,在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实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张志琴虽然在法庭上多次改变了供词,但“顶级”这一行为很容易被误解为单位“资产管理”。 但是,在企业会计中把这笔钱作为“应收账款”,他知道理财可以获利,但在资金“回流”后,“应收账款”还只是4亿4千万元。 另外,这笔资金流向个人或亲属企业,这种行为隐藏了包括果断在内的其他股东,可见这不是为了企业谋利益,而是为了把利益放在自己的袋子里。
为了让法院从轻量刑,张志琴的辩护人提出有自首情节,挪用资金的一节是他自己供述的。 奎敬德的辩护人说,他平时在工作中表现良好,多次受到表扬。
庭审昨天下午5时30分左右结束。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观察到,旁听席上被告人的家属面色凝重,没有离开,直到目送两人被法警带下法庭。(宋宁华 王民悦)
不自然了谁